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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6
月號論壇主題
從越南反中排華,檢視兩岸關係與亞太戰略
太平島、東沙島、釣魚島:無人三島可以如何有利於台灣?
包淳亮/中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台灣)
 越南的反華暴動使眾多台商受災,一些獨派人士宣稱台灣應進一步與中國切割,不過越南也認為台灣「非法」佔領了南沙群島的太平島,也許台灣也應該與太平島切割?或者,也應該與東沙島切割?再想更遠些,釣魚島的經驗又是否可以再往前走,翻開新的一頁?本文將要思考的,就是這三個沒有一般百姓居住的台灣所屬的無人島,將可能如何有利於台灣?
先說太平島。太平島是作為二次大戰戰勝國的中華民國從日本南向政策收穫的遺產;昔日得以入主南沙,且依靠美援艦船;越南依其歷史有所主張,也非無據。與中國歷史漸行漸遠的台灣,今日駐守太平島已難言究竟是為我國主權,或為美國需要?太平島對台灣究竟有何意義?對台灣來說,太平島難道不是一筆不良資產?太平島雖是南沙最大島嶼,具有劃設專屬經濟海域以便於捕魚、開採石油等潛在利益,但難道這些不只是夢想?今日太平島北有菲律賓的中業島,越南的南子島,大陸的渚碧礁,西有大陸的南薰礁、越南的大觀礁,東有越南的敦謙沙洲等以及更遠的菲律賓諸多島礁,南有越南的鴻庥島以及大陸的赤瓜礁等眾多島礁,太平島難道不是已經完全處於四面楚歌的狀態?
更甚者,太平島守軍且成為國際局勢的人質。史丹佛大學的薛理泰早有文警示越南整軍經武,不無可能進攻太平島,以使其對於南海之主權獲得更加堅實的基礎。在兩岸南海合作不無可能推進的背景下,此說愈來愈顯得就可能,因為美越之間不無可能出現共同防中乃至於美商參與南海石油開發的默契,當越南做出進攻太平島姿態,美國不無可能要求台灣退讓;若台灣堅守太平島不退,越南進攻得勝,美國亦可能進一步施壓台灣。在重重施壓的過程中,早已被鎖定為美國僕從的台灣,最後也必定選擇退讓,則太平島的多年經營付諸東流,毫無所得。在此過程中,大陸若強為太平島主權爭議出頭,就是在美國與越南選定的時間與地點進行爭鬥,勝敗姑且不論,台灣也絕無可能在此過程獲得任何利益。
台灣為駐紮太平島的守軍每年支付數億維持費用,究竟所圖為何?中華民國既不會擁有讓太平島成為「金雞母」的外交軍事實力,反而時時得警惕越南乃至於中國大陸的侵擾,且於今太平島已成為台商在越南受害的原因之一,何況太平島與一般台灣百姓又無多少利害關係,是純粹的、可轉讓的土地資產。處理此一資產,似乎意味台灣不僅可以擺脫南沙的國際衝突,且可能獲取大量現金,實值得台灣仔細思考。
處理太平島最困難的一步,是買家有限。最有意願的是中國大陸,因為迄今大陸在南沙並不擁有可支持人類生活的自然形成的島嶼,因此難以據此劃設經濟海域。倘若擁有太平島,則在南沙將獲得極大的存在合法性,不僅易於駐軍,更能合法的進行專屬經濟海域的劃設與開發。因此對台灣形同雞肋的太平島,對於中國大陸卻絕不一般。此外,中國大陸經濟規模已達三百兆新台幣左右,年度財政預算也已達七十餘兆新台幣,並且多次表示願意支持台灣「財政」,因此既有能力也可能有意願以較高價錢換取太平島的「管轄權」------按照中華民國的憲法,太平島也只有賣給大陸才不牽涉到「主權」的割捨,而只是管轄權的轉移,因此也相對易行。
太平島的另一個交易對象就是美國。美國不大可能購買,但是美國可以租借,只是美國對此的興趣恐怕也極有限,終究這些南沙小島礁都是易攻難守之地,除非有據以劃設經濟海域的目的,否則只是自陷於地緣政治的糾葛當中,對美國也並無利益可言。美國可能既不買也不租,但也不樂見台灣改變既有的對太平島的政策,以免帶來南海地緣政治的變化,除非兩岸對於太平島的交易能夠不被解釋為台灣外交立場的調整,而這又將取決於中國大陸與美國的「黑箱」協商。
倘若美國與中國大陸能夠如同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休‧懷特(Hugh White)之所建議,在南海能夠達成某種妥協,那麼兩岸的太平島交易就可能進行。甚至於,兩岸的此一交易若能被解釋為大陸代替台灣給付對美的軍事採購,且大陸默示對未來廿年的美台軍購不持異議,則此交易將更容易獲得美國的諒解。如此一來,中國大陸可以台灣國內生產毛額的十分之一為出價,分廿年支付價款,則每年大約給付台灣六百億新台幣,而這也就是過去廿年台灣購買美國武器裝備的每年平均金額,或者說台灣支付給美國的貢金。
比起太平島牽扯到越南,東沙島則沒有「主權」爭議,只有兩岸管轄權與利益分配的問題。兩岸石油巨擘在東沙海域已進行合作,前景看好。在國際政治上,孤懸廣東外海的東沙島儼然也是台灣圍堵中國大陸的橋頭堡,雖然該島在大規模衝突中沒有防禦自身的可能性,且「非軍事化」迄今也已十餘年,「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也早於2007年成立。中油公司與中國大陸的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更早於1996年即簽訂對東沙島附近的「潮汕凹陷」的探勘合作計畫,雖然之後進展似乎有限。兩岸在東沙的合作還可以加強,而合作對台灣而言是要避免軍事化,而對大陸而言則是重新增加在東沙的存在感,其交集是東沙的觀光開發,為此宜修訂「離島建設條例」以裨於東沙之適用,且應以馬爾地夫為範本進行規劃。合作的路徑依賴若能深化,雙方就易於互信合作,在漁業與油氣開採上都有機會獲得更多的利益。
至於釣魚台則是另一種狀況;台灣宣稱擁有,而實質為日本與中國大陸所爭執之地。目前日本已與中國大陸和台灣分別簽署了漁業協定(協議),範圍也都包含了中間線兩側;由於釣魚島歸屬不明,兩項漁業協定都包括了範圍廣大的「暫定措施水域」。2009年中國漁政部門許可在中日漁業協定暫定措施水域捕魚作業的中國漁船有1.8萬多艘,而日本到暫定措施水域作業的不過數百艘,可見日本在乎的並不是東海的漁業資源,所爭者乃為海域的管轄權,且日本在漁權、水下資源乃至於防空等事項上都堅持以東經12530分為主的中間線為底線,因此雖然中日漁業協定允許中方船隻進入整個暫定措施水域,但漁民越過中間線仍受到日本海監騷擾。同樣的,台日漁業協議的「暫定措施水域」漁場雖然是台灣與琉球漁民共享,但範圍內作業的漁船長期以來也都是以台灣漁船為主,無怪乎日本能無視於琉球漁民的可能反對,與台灣達成協定。
基於兩岸默契,雖然中國大陸漁船不進入「台日漁業協議」的暫定措施海域內,但是中國大陸的海警與海軍艦艇則已多次進入釣魚島12海里以內,甚至也聲稱準備登島測繪。倘若台灣與大陸也就同一水域簽訂漁業協定,不知屆時台灣是否也援例規定台灣漁船不進入釣魚島12海里以內?其實兩岸與日本都不妨以各自法律規定釣魚台列嶼12海里以內為自然保護區,禁止捕撈,以各自解套。從美國的角度來說,中日、台日之間達成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也是維持東亞穩定的最佳狀態。
面對現實,台灣政府手上的籌碼並不多,而要實現台灣民眾建立無核化並永續發展的能源體系,同時改善城鄉景觀,提昇人民福利,再再需要大量的金錢。倘若可以較好的價格讓出太平島,可以更積極的推動南海北部東沙海域的油氣開發與東沙島的旅遊開發,可以在釣魚島的主權爭議中推動合作、妥協並終於開展油氣開發,則所得龐大現金可以有機會改善台灣的財政體質,加速實現「無核島」之類的夢想,堪稱捨棄不良資產以換取更有效益資產。特別是對太平島而言,倘若兩岸之間首先達成購島交易,則中國大陸與越南、菲律賓等是否也能循此先例處理矛盾呢?而在崛起過程中從法國、西班牙、墨西哥、英國與俄羅斯購買了大量土地的美國,是不是也最容易理解此種權力與利益的妥協呢?島礁主權糾葛的下台階,是不是各國將本求利,以趨吉避凶呢?在中國大幅擴建赤瓜礁之際,相關各方實應有所綢繆才是。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包淳亮/中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台灣)
現職 中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學歷 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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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